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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立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

发布时间:2022-04-22 09:31:56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计划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供给安全、产销协调、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地产和域外猪肉自给率稳定在30%以上。同时建立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的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从稳定和完善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保障体系三方面提出12项具体实施要求。在政策扶持上,稳定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在调控机制上,稳定能繁母猪存栏和规模猪场存量,实施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压实生猪稳产保供属地责任;在产业保障上,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加强猪肉储备调节,推进生猪生产绿色发展,加快生猪全产业链建设。

生猪稳产保供属地责任将进一步压实。《实施意见》将省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保有量等指标任务细化下达到相关涉农县级市(区),相关县级市(区)同步将任务细化到规模猪场所在镇(街道)。各涉农县级市(区)可通过资源环境补偿、域外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与省内生猪主产区签订能繁母猪保供协议,建立生猪产销合作保供机制。

建立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当全市地产和域外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95%时,或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大于400元超过3个月以上时,自动触发启动调控机制,相关部门启动给予规模猪场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扩大信贷投放、贴息补助等财政扶持政策,防范生猪生产大幅下降。

强化监测预警和猪肉储备调节是研判趋势、保供稳价的重要措施。将年设计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纳入生猪养殖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全市规模猪场数量保持稳定。同时将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密切跟踪生猪、猪肉市场价格,科学分析盈亏情况、研判价格运行趋势,及时发现并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调节,促进猪肉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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